沈玉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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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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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看!这些是导致你房屋没有证的原因吗?

发布者:沈玉潮律师|时间:2018年06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451人看过


快来看看!这些是导致你房屋没有证的原因吗?

(1)房屋建造时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房屋虽然符合当时的政策,但是不符合新法规定的证件要求,政府部门也没有组织补办,于是拆迁时就变成了无证房屋。

例如,某些房屋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那时我国农村经济开始高速发展,政府为了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对于农民的宅基地大都采取十分简单的审批手续,往往宅基地划定的地块通过审批后,农民们都只会拿到一张纸,上面写着审批的内容,同时盖有政府的公章。这些房屋由于建成的早,符合建房时国家要求的程序要求,且村民在集体组织上仅有一处房屋,不应认定为违建。


(2)一些开发建设单位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违法建造房屋,以致买房人不能顺利进行房屋登记而成为证件不全的房屋所有人。

(3)某些人违法建造房屋,有关部门知道却因为某些原因未及时进行处理,以致该建筑被长期使用,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4)有些地方经历过一次拆迁,原本有证的房屋所有人在拆迁之后重新修房或者由政府安置房屋,但由于政府部门失职或不履行承诺导致新房未取得合法证件。


(5)被征收人自身法律意识匮乏,在建房之前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和登记手续,导致房屋成为无证房屋。例如,某些人为了省下审批手续费用,或者嫌麻烦就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友情提示:房屋所有权人在知道自己无证时,应尽量补齐相关证件,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果政府直接下达“违建”认定通知书,也不要惊慌,更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反抗,在不能确定自己房屋是否真的构成“违建”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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