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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指定监护人

2023年07月17日 | 发布者:黄琴 | 点击:24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黄某委托黄琴律师向法院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小A无民事行为能力。请求法院宣告小A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黄某为小A的监护人。事实和理由:黄某系小A的父亲。小A于2012年开始出现精神异常,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律师观点分析

黄某委托黄琴律师向法院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小A无民事行为能力。请求法院宣告小A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黄某为小A的监护人。

事实和理由:黄某系小A的父亲。小A于2012年开始出现精神异常,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此后多次、长期住院治疗。2022年,小A再次发病, 被送至心理医院入院治疗。黄某一直探望照顾小A,并承担了小A的治疗费用。鉴于小A的实际情况, 医院建议其长期住院治疗。小A已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故为了保证小A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民事权利能够得以实现,黄某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宣告小A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黄某作为其监护人。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 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根据现有证据 及司法鉴定意见,法院足以认定小A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院认为,黄某与李某虽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小A由李某抚养,但在小A成年之前,黄某、李某均是小A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人身份不因离婚协议对抚养权的约定而改变。现在小A已经成年,且经司法鉴定程序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故应按照民 法典中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程序的相关规定, 为小A指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 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 意。本案中,小A尚无配偶,黄某作为小A的父亲,符合担任小A监护人的资格,在小A于心理医院住院治疗期间,黄某持续为其支付各项费用,证明黄某有担任小A监护人的意愿和能力,小A的代理人亦同意黄某的申请,故法院认定黄某可以担任小A的监护人。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 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九条之规 定,判决如下:

一、小A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指定黄某为小A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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