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龙拓荒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6日 20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原告与被告双方在2003年认识,2006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后双方因生活中常常争吵,男方的性格无常,加上有时殴打家暴女方,导致夫妻干起破裂。女方于2015年向男方提出协议离婚,对方不予同意。其后女方未避免被侵害离开家和男方开始分居。在2016年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后经法院向原告做工作原告撤回起诉。在2018年,女方找到本律师要求代理提起诉讼离婚,接受委托后本律师调取了原被告夫妻双方的结婚登记信息、共同财产信息、和2016年起诉的材料,并告知女方由于第一次离婚系自己单方面撤诉,关于分居的情况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并且也无法补充证据,从现有证据看无法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要提起两次诉讼判离的几率比较大。后经第一次起诉,对方先以不收法院文书、待公告开庭时又委托律师到场开庭,后因无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2019年11月下旬,本律师代为提起第二次起诉,后经法院必经的诉前调解加上疫情耽搁,案件一直沿至2020年5月20日开庭,在庭审中通过双方的陈述已经可以足够判断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和原告女方离婚的强烈意愿,后经询问未成年孩子关于父母离婚愿意跟着谁一起生活的意见后法院于当日做出判决:判令原被告离婚。
从本案看属于典型的通过长时间多次数的起诉来达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案件。在此建议在打算离婚而对方又不同意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无法收集的可以考虑采取长时间多次数的起诉要求离婚。注意在此期间最好搬离原居住地,避免对方或其家人的骚扰。
本案在2020年5月20日开庭,并且在2020年5月20日出具判决,可以看出法律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民政局大量年轻人排队办理结婚登记的同日法院判决离婚。520可以是我爱你我们结婚吧,也可以是我们不想爱了我们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