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龙拓荒律师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3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的案情比较简单,委托人某甲与某乙、某丙之间存在批发货物买卖关系。本案的特殊是某乙、某丙是夫妻关系。在买卖中的货物领取签收人有时是某甲,有时是某乙,如果没有夫妻关系,根据规定应该谁签字谁负责。鉴于某乙和某丙的夫妻关系,法律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本案鉴于被告方某乙和某丙愿意承担所欠的全部货款及某甲因追讨货款花费的实际支出。经某乙同意,我方同意让某乙、某丙分次长时间支付。最终案件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