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情况:
某甲为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某乙为雇请某甲为其提供劳作的单位。某甲在工作时间在进行某乙主营业务劳作时被木头砸到至骨折。经了解某甲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也没有享受退休金。
案件结果:
本案我方提出的上诉理由之一是劳动者在受伤时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不应当承担工伤主体责任,即便要承担责任也是承担雇佣责任。最终法院认为某乙承担某甲受伤的工伤主体责任。
适用法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有关受伤性质认定和待遇赔偿问题的通知》:一、用人单位使用已办理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超龄人员,不包括经有权机关批准延迟退休的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超龄人员及其家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受理,并对用人单位是否承担工伤主体责任进行认定。超龄人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龙拓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