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龙拓荒律师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3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委托人从事货物销售。王XX(化名)在委托人处购买货物,因资金短缺未能及时支付货款,仅在销售单上边签字王X,并留存了电话、添加了微信。其后委托人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催讨货款,起初王X还以资金短缺为托词要求晚一点支付。为逃避债务,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最后,王X一笔货款都未支付。
案件难点及解决方法:
1、怎样查询王X的身份信息。接受案件代理时委托人不知道王X的身份信息。仅有销售记账单(签字“王X”)、电话号码、和微信聊天。委托人大概知道王X是哪个省市县的,记得他的样貌和大概在什么地方卖东西。
接受委托后我们通过王X及电话号码并经委托人头像指认找到了王XX的身份信息。
2、怎么证明王X就是王XX。在找到王X的身份信息后,怎么证明签字的王X就是查询到的王XX成了本案胜败的关键。因为本案对方不应诉,不接电话不回微信无法固定新的证据。我们只能从现有证据确定。
最终我们通过电话及微信实名认证证明到了王X就是王XX。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支持了委托人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
本案是典型的交易中不签全名的一种情形。在交易中一定要有交易的有效凭据,在交易相对方签字时一定要确认是本人签署,所签的名字是对方身份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