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龙拓荒律师 时间:2018年02月07日 7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方与被告方有关于寝饰用品的买卖关系,被告方通过电话向原告批发订购床单、沙发垫等寝饰用品、并就单价、数量等进行了约定,原告方通过快递向被告方发送了货物并定期与被告进行货款核对,最终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但收回了送货单。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就向原告说明了需要补充的证据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最后原告方由于有利送货太多和送货单最终都没有补充到证据,最终本委托人通过与被告人电话通话录音固定补强了证据。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本代理人与被告达成调解。本案的特点在于在商业中要固定相应的证据,同时在现有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要合理的发展隐藏证据和补强新的证据,最后在调解处理时要适当的放弃一定的利益及时获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