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延长有风险,HR你可别轻易同意!| 薪问薪答
2017-06-16
2017年06月16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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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试用期延长有风险,HR你可别轻易同意!|薪问薪答公司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都会要求新员工在公司进行试用一段时间~可能是几天、一个月或者是三个月。员工都会希望试用期尽快结束让自己转为正式员工,但有些员工确实和面试的时候不一样
公司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都会要求新员工在公司进行试用一段时间~可能是几天、一个月或者是三个月。
员工都会希望试用期尽快结束让自己转为正式员工,但有些员工确实和面试的时候不一样,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员工如果表现平平能不能延长其使用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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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指在约定的劳动期限之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考核,劳动者也可以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身要求进行考核,这是合同双方的双向选择。
但试用期的时间是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的,如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关于试用期的薪酬问题?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内是否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条件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呢?当然不可以啦!!!
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如果想要延长试用期的,属于变相的二次约定试用期,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员工可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吗?
可以。但试用期不合格说明该职工不符合该岗位能力要求,延长试用期时间只会造成公司录用员工成本的提高,要么就提高合同年限进而提高试用期,要么辞掉!
但是,延长试用期期限也会受到《劳动法》第十九条的限制,不能超过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所对应的试用期期限。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小薪觉得大家应该都了解啦~但是小薪觉得大家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如果惹上麻烦就损失大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