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的?
两个不低于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试用期工资遵循“两个不低于”原则是:①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②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①与②为并行关系),这是对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权益的保护。对于单位违法发放试用期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向仲裁部门提出申请,单位必须依法补齐。
相关案例: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15)鄂江岸民初字第01070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刘敏在试用期工资低于其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符合本条法律规定,武汉实实在在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应支付刘敏试用期工资差额6436.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