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是否拒签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责任之一为向劳动者按月支付双倍工资。该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按期订立书面合同,固定劳资双方权利义务,降低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的举证难度,从而增强其维权能力。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使用人单位陷入了被动。如果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时,用人单位则要举证证明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者,否则就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保存其已书面通知了劳动者的有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