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36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东莞,九级工伤,一般是怎么赔偿的,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个九级工伤的案例:
黄某,男,来自江西省上饶市,于2018年3月16日入职东莞市一家纸业公司任职操作工,公司有与他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却没有为他办理社保。
2018年5月30日,他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压伤,然后在广济医院住院20天治疗,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时间,2019年2月27日又住院17天拆钢板,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1个月时间。
2018年7月20日东莞社保局将他的伤认定为工伤;8月23日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公司不服,提出复评,于9月24日复评也是九级。受伤后他再没有再回公司上过班。
在与公司协商工伤赔偿的时候,公司只愿意以东莞市的最低工资,就是1720元作为工伤赔偿的计算基数来赔偿,但是黄某的2018年满勤的四月份和五份上30天,每个月都可以拿到4000多元的工资,如果只按1720元来计算,明显太欺负人了,连法律规定的一半赔偿金都拿不到。
黄某经过与家里人讨论,决定还是要请律师打官司,在网上了解到笔者后,便到广东展豪律师所委托了笔者。了解到纸业公司没有为他买社保,笔者指导黄导寄一个快递,以没有买社保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在确认纸业公司收到快递后,接下来为黄某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最后是以黄某的四月份和五月份的平均工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基数,为每个月4530元,由于公司不买社保,也支持了经济补偿金。
当黄某看到这个结果时,表示对结果很满意。
律师评析:本文中的主人公在受到工伤后,遭遇到不公平的对待时,并没有采取其他过激的方式维权,也没有对法律心灰意冷,而是与家里人商量,委托律师走法律程序,说明我国新生代的劳动者法律意识在慢慢地增强,这也更加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利于建设法治社会,让大家知法守望法。
黄某的工伤伤残等级是九级,那么九级工伤在法律上有哪些明确的规定呢?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综上,九级工伤在伤残方面用人单位在没有买社保的情况下,是需要向工伤职工支付19个月的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