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8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宣某来自广西,于 2019年11月9号入职东莞市一家科技公司工作,职务为普工。科技公司没有为他买社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3月8日,他在工作中受到了事故伤害,于2020年12月23日被认定为工伤,2021年4月14日,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10级。等级下来后,公司不服提起了复评。2021年6月1日,复评等级为10级。2020年5月19日开始回公司上班。上了一年后,2020年5月19日离职。
拿到复评为10级之后,便与公司协商工伤赔偿的事宜,但是公司不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的待遇来赔偿,只愿意赔偿3万元,直接把当事人气个半死。于是他上网找律师,在华律自媒体上阅读文章,联系上了笔者,笔者耐心的为他分析了案情,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对他说法律规定的赔偿,比你们公司愿意给的高出一倍以上。听到工伤赔偿款的差额那么大,当事人不加思索的办理了委托手续。
接下来的时间里,笔者为当事人申请了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接到劳动仲裁申请书后。不停的打电话给当事人,对当事人说。公司可以拖你两三年的时间。当事人很迷惑,会不会被拖那么长时间,笔者对他说工伤赔偿案件是属于终局裁决类的案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是终局裁决,是不会再给用人单位起诉的机会了,时间快了很多,叫他不用担心,不要相信公司的鬼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