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
林振富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95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东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仲裁开庭,被申请人缺席,会有什么后果?

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49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大家知道仲裁就是打官司,而打官司有一个重要的过程,就是开庭,开庭就是将具体的请求及事实和理由在庭上发表出来,并努力说服仲裁庭庭采纳自己所讲的观点,最终同意自己的请求。所以开庭是很重要的一个过程,但是有些当事人却不把开瓶当作一回事,爱来就来,想不来就不来,作为被申请人,如果仲裁开庭的时候不来,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

蒙某来自于广西都安县,于2021年4月27日入职东莞市清溪一家公司工作,职务吹膜工,每月工作26天,每天上班12个小时,每月保底工资为4500元,另算加班费。公司没有依法与他签订合同。也没有依法为他缴纳社保,2021年6月21日,他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公司均不同意配合他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在万般无奈之下,他在网上找到了笔者代理他的案件,在了解到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随后为他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庭于2012年6月16日将《答辩状》送达被申请人,该案于2012年7月6日开庭审理,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也没有提交书面答辩,在开庭时也没有参加庭审。

2022年7月11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清溪仲裁庭作出裁决:由公司通知蒙某在裁决书生效后五日内支付2021年6月27日至2020年6月2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847.68元。律师评析: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因为公司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应诉手续,未向仲裁庭提交本案的答辩书,也未出席开庭,视为公司放弃答辩权利处理,根据《劳动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6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作缺席裁决。所以说作为被申请人的公司,不去开庭,并不影响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反而,对自己产生更多不利的后果。

  东莞劳动工伤专业律师,本律师九年来一直在东莞致力于为劳动者代理各种劳动案件和工伤事故的委托,不论是在私人工地,还是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