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165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任何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开庭的目的是让争议的双方来到仲裁庭,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在仲裁员的提问下进行。开庭就是将自己的请求、主张及事实和理由讲给仲裁庭,并努力说服仲裁庭采纳自己所讲的观点从而最终支持自己的请求。所以开庭时当事人的合理主张和充分理由可以直接影响到仲裁庭所作出的决定。因此参加好开庭非常重要,如果无故缺席开庭就等于自己放弃主张或申辩的权利。
那么具体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如果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不去参加庭审,将会出现怎么样的后果呢?会不会影响案件的正常进行呢?下面以一个案例为大家分析分析:
来自湖南的廖某,于2021年4月22日入职东莞市一家公司做普工,口头约定每天的工资是300元一天,每天是工作八个小时,如果有加班,是按37.5元一个小时来计算加班费的。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买社保。后来,由于公司发工资总是拖拖拉拉,让廖某非常的苦恼,产生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想法。于2021年9月15日就离职,去别外重新找工作了。
在网上了解到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的法律规定后,在网上咨询了多位律师,经过一番了解与对比,在华律自媒体上阅读文章,在抖音上搜索展豪法律,联系上了笔者,经过见面面谈,确定委托笔者代理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