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95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湖南省炎陵县,是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的安寝福地,曾是炎帝神农氏尝百草的地方。今天案例的主人公就来自这个地方。
谭X,89年的年轻人,于2020年2月11日入职到东莞市大朗镇一家模具配件公司任平面美工设计师,他主要是负责设计阿里巴巴、淘宝等互联网营销网店上的图片设计,月工资是固定的一万元。这份工作也是他在网上找的,工作了几个月后,老板觉得每个月支付一万元的费用,成本有些高了,老板的心里想不要他,平时里在想着法子逼他走,在这个时间段,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刷抖音的时候刷到了笔者,遂联系了笔者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加了笔者微信详细沟通后,他的心里有底了,每天都是快乐的工作,一点也不担心老板炒他。八月一号开始,老板不再安排工作,但是工资已经全部结清给他了,不炒他,让他等。谭X也无心再耗下去了,到律师事务所委托了笔者。
笔者当时就帮他写了一个《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以不买社保为理由,于8月4号向公司发出,老板收到通知书后,当天马上用手机银行支付了他5000元经济补偿金。这也是迄今为止遇到的收到通知书后支付款项最快速的老板。可以想像,老板收到通知书的那一刻,应该感到自己才是弱者,劳动者才是强者,可以想像得到他心里的害怕程度。
八月十号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四万多元。
准备开庭的前两天,老板交了一份入职协议,里面是有劳动合同的条款,但是协议的最后是没有劳动者的签名,很明显,是事后伪造的,老板不敢仿劳动者签名上去。可见,老板还是担心做假证据需要负法律责任。
2020年9月24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裁决用人单位需要向谭X支付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8月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4675元。
收到裁决书后,公司不服,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金额与仲裁相同。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