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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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

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16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冯X985大学毕业,黑龙江齐齐哈尔人,于2019年8月5日入职东莞市一家科技公司任职化验员,公司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2020年2月25日晚上下班后,他老婆开车来接他回家,在21时40分左右,由于他老婆是女司机,不小心撞到了一块大石头,导致他胫腓骨骨折。

打电话报警并且打了120送到医院治疗,由于是交通事故的原因,况且是老婆开车老公受伤的单方面交通事故,用人单位出于不想赔偿的考虑不为他申请工伤认定,被迫无奈,他于2020年10月份自己去申请了工伤认定,10月16日被认定为工伤,11月28日鉴定为伤残九级。

公司为了拖时间,对于工伤认定结果申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确实是成功地拖长了时间。等中级法院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后,及时申请了劳动仲裁

在仲裁阶段,对于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方法双方产生了争议,用人单位认为,应该是把春节放假期间的一月份和二月份(均不足21.75天)也纳入计算月平均工资的月份,笔者不同意,认为不足21.75天计薪天数的那两个月不应加入工伤前12个的计薪月份,如果上班一天也算一个月的话,会把平均工资拉得很低,明显不合法。最后,仲裁庭采纳了笔者的观点,没有把那两个不足21.75天的月份纳入工伤前12个的计薪月份,至此,可以核算到冯X的月平均为6123.4元。

2021年9月28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黄X仲裁庭下达终局裁决书,裁决用人单位需要向冯X支付工伤赔偿款78750.81元。律师评析:此案中,我们不难发现,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实是每个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首先要明确工资首先要符合满足一个计薪天数的规定,就是21.75天,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五天工作制。

  东莞劳动工伤专业律师,本律师九年来一直在东莞致力于为劳动者代理各种劳动案件和工伤事故的委托,不论是在私人工地,还是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