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8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法条现在慢慢的让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受益。对于工作10年的员工,,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二倍工资赔偿吗?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案例:
赵X来自河南省许昌县,于2010年9月16日入职东莞市一家公司做焊工,每月的正常工资大概是在七千多元,公司有为他买了社保。从2013年开始一直到2018年,公司每一年都与他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最后一份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从2018年7月31日至2019年7月30日,当时是签了,公司为了占主动,开始搞起了小动作,没有给一份劳动合同赵,怎么问也不给,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
公司的效益慢慢不行了,公司开始利用各种招式逼老员工辞职,不想作任何的补偿,在这个时间点上,赵X经以前曾经找过笔者打赢了官司的同事要到了笔者的联系方式,向笔者咨询,笔者告诉他,如果再签劳动合同,自己手上一定要有一份,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拿出男子汉的气概,不签,态度要坚决,不能拖泥带水。笔者综合分析后,指导赵X,二倍工资是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才开始计算的,在广东,最长的支持二倍工资期限为11个月,所以可以做到2020年的7月份再来处理这个事情,这样才可以达到利益最大化。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到2020年7月份,赵X申请劳动仲裁,可是等到仲裁裁决书下来后,他一下子傻眼了,以为官司必胜无疑的,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裁决结果是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驳回所有的其他仲裁请求,就是一分钱也没有判到。
拿着败诉的裁决书赵X亲自到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找到了笔者,要求笔者代理,笔者接受了他的委托。接下来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2020年9月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