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90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对于工伤案件,能够调解那是最好的,但是调解的金额也不能太低了,太低了对不住自己所受到的事故伤害,毕竟那是一辈子的伤痛。昨天,在东莞市横沥镇就调解了一宗十级工伤的案子:
申请人于2020年8月19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任技术员,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已经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2021年5月8日10时35分许,申请人在工作中不慎导致左拇指受伤,现经治疗已痊愈。2021年5月8日,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21年7月21日,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目前已经向社保基金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8614.8元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516.4元。申请人受伤后,应被申请人的要求,于2021年6月7日复工,2021年9月8日,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且申请人离职前出勤工资已经结清,但双方就工伤赔偿事项一直无法达成协商。
申请人是笔者的客户,在受到十级工伤后很想一下子拿完赔偿款,在社保基金中心总共是拿到四万四千元钱,但是社保的差额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方面公司只愿意给2万元,他心里不甘,在抖音(抖音号:展豪法律)上咨询笔者,笔者说2万太少,最起码要六万元,听说可以弄到六万元,爽快的他立刻到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委托了笔者代理他的工伤案件。
接到案件后,先做好了材料,然后再跟公司协商了一下,公司还是不买帐,还是只愿意给两万元,最后及时提交了劳动仲裁材料,对公司摆出一副咱不怕打官司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