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34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医疗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保障劳动者在生病时,可以获得社保报销,可以让每个劳动者看得起病,杜绝了因病致贫,那么,对于那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医疗保险,产生的医疗费由谁来承担呢?是如何承担的呢?
女士来自重庆市云阳县,于2020年3月19日入职东莞市厚街镇一家鞋材加工店打工,加工店没有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她购买社保,她每月工资3300元。2020年5月6日她因为生病而住进了厚街医院,总共花了20157.35元医疗费,而加工才给她发了3月份11天的工资,自己还要垫付这么多的医疗费,让她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她在网上求助于笔者,在得知加工店没有为她买医疗保险后,笔者建议她先要求加工店为她支付一部分医疗费,最后的结果是,加工店根本不理睬,认为她本来就有病,才上班一个多月,就要店里支付那么多的医疗费,老板当然不愿意。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黄XX委托律师代理了她的劳动争议案件。笔者为她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加工店支付四、五月份工资和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