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25日 4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经常接到劳动者的咨询,好多都是在问辞工的问题,想辞工,但是厂里不给辞工书写,有的已经给了辞工书,但是上面的领导不批准。有的劳动者反映,工厂一个月辞工的名额是有限的,一个月最多只能批准很少的名额,如果后面的劳动者要辞工,则需要排队,轮到了才可以辞工。
有的工厂,直接以还没有招到新的工人接班,就是一句话:不让走,没有可以商量的余地。而有的工厂则规定要做满半年或者是一年劳动者才可以有资格提出辞工。
在辞工方面,如果得不到工厂的批准,工厂对劳动者的处罚绝对是毫不手软的,有的工厂扣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五十,有的直接作为自动离职,工资一分钱就没有了。
作为一名劳动者,绝大多数在辞工这个方面感觉到很无奈,也普遍感觉工厂不近人情!更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其实,在一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辞工是可以用霸气一些的方式来操作的,有时候,寄一个快递就可以直接走人,不需要工厂的批准,可以很潇洒!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用快递辞工的案例:
笔者遇到一个劳动者求助,他姓胡,于2001年6月27日入职被东莞一家台资企业工作, 担任副理,月平均工资7000元左右。到了2017年10月二十多号,七月份的工资都还没有发放。
当胡某感到很无助的时候,在网上偶然找到了笔者,遂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笔者说,你直接用快递辞工霸气地辞工,不需要公司批准,可以让你快速拿到工资,还额外会有经济补偿金,半信半疑的他选择了相信笔者,他觉得有必要试一试。
接下来,按照笔者的方法向公司寄了一个快递,公司收到快递后第三天就支付了他的的工资。
进攻的号角已经吹响!2017年11月16日向东莞市东坑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庭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7年12月30日,仲裁裁决:公司需要向胡某支付9万多元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观点分析:本案劳动者的成功在于,相信法律,相信律师,相信拖欠工资是违法的行为。对于辞工,法律的一般规定是除试用期外,劳动者要书面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向用人单位提出,但是劳动者按法律书面提出辞工,而在好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并不按照法律来办事。作为劳动者,你越怕拿不到工资,结果是往往就非常地难拿到工资,只要你了解法律,抓到用人单位的“软肋”,往往会出奇制胜!工厂会主动将支付给你!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