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22日 90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首先是治疗,然后就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者家属是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假如是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主动的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如果超过一个月的时间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会拒绝赔偿申报前发生的所有费用。
单位很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有时候并一定是好事,可能其中就存在着一些套路。今天为大家揭秘一例工伤认定中的套路:
谭某2013年7月3日入职东莞市一家几千人的制衣公司做三级技术工人,2017年6月8日,17时30分左右,在公司原煤炉房后面整部冷冻水管处下料包铝皮时,发现铝皮架轴螺丝松动,便用板手坚固螺丝的过程中,由于用力过大,扳手打滑致其身体失衡摔倒在地,着地时右手撑地,导致右手腕部受伤,2017年6月9号到东莞康怡医院治疗,第一次拍片发现舟骨陈旧性骨折,(以前的老伤),疑右手第一掌骨撕脱性骨折,右腕部软组织挫伤,第二天再一次拍片确认右手第一掌骨撕脱性骨折;但是“右手第一掌骨撕脱性骨折”并没有出现在诊断证明书中。
当谭某拿到认定书后,经过多方打听,“右腕部软组织挫伤”是根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公司总是催他去做劳动能力鉴定,但是他从来不去,他心里也知道,做也是白做,不会上等级。于是,他多次找医院沟通,叫医生把“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撕脱性骨折”加入诊断证明书,但是一年过去了,不知道跑了多少次医院,均无法成功,医院就是不愿意加上去。在几乎绝望的时候,经笔者的一个客户介绍,说笔者是在东莞专门做工伤的案子,再疑难复杂的案子到了笔者的手里,都会出现转机,都可以成功地获得赔偿。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他找到了笔者,委托笔者处理他的案件。
律师评析:当天社会,一不小心,处处是陷阱,就像是现在社会上的买手机分期付款,“套路贷”,大家遇到事情还是要擦亮眼睛,多注意细节,一切都要留个心眼。要知道,公司很快很主要的为你去申请工伤认定,并不一定就是一件好事情,可能背后隐藏着某着不可以告人的目的,这其中,也会隐藏着套路。建议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劳动者,多多咨询和求助专业的工伤律师,争取自己在法律应当获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