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8年06月29日 44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工伤赔偿纠纷中,如何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如何实现双方共赢,让大家可以在一个能够接受的赔偿数额中达成协议,这是需要智慧与技巧的。劳动者受了工伤,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快速的拿到赔偿金,数额上是可以有商量余地的。因为时间长了,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俗话说:“计划没有变化快”!笔者接的劳动争议案子,一般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后,再结合实际情况,会向双方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努力地让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达成调解,最近,笔者在东莞市企石就让双方就工伤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
陈某,贵州人,22岁,2017年3月14日入职东莞市一家电器公司上班,2017年8月13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造成食指末节指骨骨折,公司出钱治疗好了之后,并不想对陈某进行赔偿。陈某通过网络咨询了笔者,在确定是可以评上伤残等级,并且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况下,来到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找到笔者签订了委托合同。
接下来协助他到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2017年12月5日被东莞市社保局认定为工伤;2018年3月25日被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在拿到了伤残等级鉴定书后,再向公司要求协商赔偿的事宜,遭到拒绝,只有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
2018年5月22日,仲裁开庭,在笔者的努力下,终于让用人单位愿意赔偿45000元,双方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书。
律师评析:劳动争议官司,正常的程序是一裁两审,如果走完这个过程,时间上需要一年是很正常的,如果律师的介入,大多数的情况,时间上会缩短,在很多情况下,会达成调解,最近笔者手上就有不少调解成功的例子,包括上次的在广州的工伤 案件 ,七级工伤65万元在仲裁阶段就调解结案。如果劳动者为了节省律师费,自己去操作,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十级工伤在广东有着怎么样的赔偿规定呢?《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