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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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怎么赔偿?

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7年11月15日 15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九级工伤怎么赔偿?

  聂先生于2015年8月17日,入职东莞市一家科技公司上班。2016年9月7日在工作受到事故伤害,造成腰1椎体陈旧性骨折。由于公司为他买有工伤保险,公司作为申请人为他申请了工伤认定。在他出院时就拿到了认定工伤决定书。

2017年1月26日,他的这次工伤,被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9级伤残。2017年3月16日,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了他一次伤残补助金21672元。

他的一个月工资是6500元,受到了工伤后,单位领导有些对他看不顺眼了,想逼他走,经常在工作中给他小鞋穿,让他感觉到继续在那里工作再也没有意义了。

在4月份的一天,他就去办公室跟领导谈赔偿的事情。公司是一家科技公司,效益不错,正打算准备上市。公司领导对他说,赔偿的方案就是按照社保的标准赔偿,公司这么大,不会不遵守劳动法。还对聂先生说,如果你不服,随便你去哪里告。我们一个大公司,跟我们打官司,你是永远没有赢的机会!

听到这话,聂先生有些心里七上八下的,不告嘛,赔偿确实太少。如果真的要走到打官司,公司那么有实力,不知道最后能不能赢?

最后,他在网上搜索律师,搜索到了笔者后,加了微信聊天,在经过与笔者八天的聊天中,让他吃了定心丸,下定决定要打官司。2017年4月19日,聂先生书面提出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笔者代理了该案件,2017年7月3日仲裁裁决公司需要向聂某支付赔偿金92828元。双方都不服,分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17年10月31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决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伤赔偿金102012元。加上在社保已经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672元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816元,总共获得的赔偿是128500元。判决下来后,公司马上支付了款项!


法律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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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劳动工伤专业律师,本律师九年来一直在东莞致力于为劳动者代理各种劳动案件和工伤事故的委托,不论是在私人工地,还是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