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7年11月11日 16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因工致残中,一至四级工伤是丧失了全部的劳动能力,五至六级是丧失了大部分的劳动能力,七至十级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所以,五级至六级工伤是比较严重的一种伤残,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带来非常大的影响!在广东五级工伤究竟是怎么赔偿的呢?
李先生于2016年12月6日入职东莞市一家五金公司工作,职务为冲压工,公司入职时有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为他购买社保。2016年12月22日11时40分,他因工作导致被机器压伤,后送清溪医院治疗,最后医院施行手术,把整个手掌全部截肢了。2017年5月10日,他的这次受伤事故被东莞市社保局认定为工伤;2017年7月6日,被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伤残。
由于公司的规模相对来说是比较小的,机器也不是很多。老板只愿意赔偿10万元私了,但是对于李先生来说,10万元是远远不能接受的。在网上与笔者沟通中,笔者告诉他大约是可以赔偿到30多万元。
他后来多次与老板沟通赔偿问题,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先生便委托笔者代理了他的工伤赔偿案件。2017年9月7日,向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
律师案例评析: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五级工伤是获得哪几方面的赔偿呢?《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三十三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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