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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东击西:让公司乖乖拿出工资表

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22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声东击西:让公司乖乖拿出工资表

工地领域的工人工资问题,一直是比较难证明的,由于是层层转包的,发工资时多数是包工头发的工资,工资也不是按时发的。有的工地,工资是年底结清,平时只是借支。

如果有工人发生了工伤,究竟如何证明工人的工资呢?这确实是一门挺精深的学问。下面分享一则成功的实例:

51岁的工人于2015年6月份入职位于东莞市一处工地做木工。2015年8月25日上午,工人因工左手受伤,造成左手食指指骨骨折。

工地没有叫住院,只是在门诊看一下就回去了,工人受伤后因伤不能继续工作。

后来单位已经去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包工头私下里跟工人协商,对工人说,你这个伤得这么轻,才花了7百多元的医疗费用,是评不上伤残级别的,不如大家友好协商算了,工人也得也有道理,包工头给了10000元给工人,双方签订了协议书。

了解情况后,我觉得好可惜,对工人说,你的伤情是可以评上十级的。随后帮吴某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并主张受伤前的工资没有领取(实际已经结清)!这里醉翁之意不在酒!

仲裁开庭时,公司为了证明已经结清了吴某的工资,交出了有吴某签名的工资表,在看到工资表的瞬间,心花怒放,高兴得真想跳起来,目的已经达到,工资有证明了:5315元。

仲裁不出所料的确认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工资的请求!接下来走了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评为十级。在社保部门按3967元每月领取31736元的赔偿。

随后,再一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5315元的实际工资补足差额。仲裁也许是看到同一个劳动者两次申请仲裁,有点不耐烦了,仅仅支持了一次就业补助金差额:3967*4个月-10000(私了款)=5868元。仲裁不支持追差额。

仲裁输了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服了仲裁,实践经验告诉我,法院才是真正扳回败局的地方。起诉,变得已经不需要再考虑了。   

2017525日在法院开庭,当天开庭当天就拿到了判决书,法院认为吴某受伤前的工资表,因为是由用人单位在仲裁阶段交出来的,工资表显示吴某的工资是5315元,法院对此工资数额予以确认。

法院判决公司需要向吴某支付三金的差额为22044!比仲裁多出16176元。

律师诉讼策略分享:
  工资支付凭证是由用人单位保管,工人手上并没有一份,发生争议时,工人想证明自己的工资数额是难上加难。
   不过,工人可以通过委托专业律师,通过律师的智慧、诉讼技巧巧妙地达到自己的目的!具体到本案中,主要是运用了三十六计中的“声东击西”的计谋:在对方摸不清我方的真正目的的前提下,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没有结清受伤前的工资,另一个请求就是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看来,我方只要承认了劳动关系,这个不关乎钱的问题,可以承认。但是工资确实已经支付,遂拿出有力的工资表证明自己的主张。孰不知,用人单位拿出工资表,便是我方的真实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东莞劳动工伤专业律师,本律师九年来一直在东莞致力于为劳动者代理各种劳动案件和工伤事故的委托,不论是在私人工地,还是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