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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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促成保险公司赔偿38万

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4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仲裁促成保险公司赔偿38

     来自湖南祁阳的清洁工杨女士(农村户口),生命在2016年的国庆节前夕画上了句号。2016927日凌晨428分,在去上班的路上,由于没有走人行道,不幸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抢救无效死亡,杨女士在此次事故中被交警认定为负同等责任!家属来咨询我,我告诉他们,同等责任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而因工死亡在赔偿上全国统一一次工亡补助金是623900元,而交通事故方面是可以赔偿35万以上的。于是我建议家属叫单位出具证明,两个用人单位各出具了一份证明。而家属就交通事故方面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时,保险公司说,由于你们没有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死者在东莞有居住一年并且有稳定的收入,不能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只愿意赔偿24万元。家属不愿意,家属的要求是28万元,最后谈判崩溃。家属遂全权委托了本律师代理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2016年11月9日,向深圳罗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016129日,罗湖仲裁委作出裁决书,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直到2016630日,支持了3000元律师费!201732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交通事故赔偿。2017331日,法院组织双方调解,保险公司强力要求按照农村户口赔偿,当我拿出了深圳的裁决书后,保险公司就不再吭声了,法官对裁决书的证明力作出了肯定,建议保险公司考虑再多赔一些,最后以38万元成交,为家属多争取了14万元的赔偿!本方图片请参看律师相册《深圳:追索工伤赔偿》

 

  东莞劳动工伤专业律师,本律师九年来一直在东莞致力于为劳动者代理各种劳动案件和工伤事故的委托,不论是在私人工地,还是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