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19日 52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八级工伤,法律程序追回7.5万
来自湖南省湘潭的贺某在2010年6月入职东莞市一家公司工作,担任电工组长。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 3561.07元。公司已经为申请人购买了社会保险,贺某于2014年12月17日发生工伤,于2016年12月20日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八级伤残。2016年12月23日去社保局领了一次伤残补助金20997.35元。2017年的2月20日,他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2017年2月22日去社保局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632元。在朋友的介绍他来到我办公室咨询工伤赔偿的事情,我看完了他的材料,发觉他除了社保赔偿部分外,大概还可以拿到七万多元,而公司方面只愿意再赔偿三万元,差额在四万。他为了争取多一点赔偿,委托了我帮他打官司。2017年3月3日我为他申请了劳动仲裁,9日受理。3月29日开庭审理,开庭时公司并没有请律师,只是叫了一个员工过来开庭。也许公司认为,贺某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2017年4月1日就出裁决结果,裁决公司需要向他赔偿75540元。看到这个结果,贺某说,想不到走法律程序还可以再多拿这么多钱!本文图片请参看律师相册<八级工伤,法律程序追回7.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