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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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07日 30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42岁的田某来自于湖北,2012年2月2日入职一家服饰厂任收发员。2015年3月26日,在工作中摔伤导致股骨骨折入院,4月19日出院,打了内固定钢板。医生的建议是一年后拆钢板。回到厂里后,老板叫他做保安,但是工资只有1200元,而他在受伤前的工资是2900元,巨大的落差让他无法忍受,拒绝上班。老板也很生气,便出通知解雇了,他不服,拿着解雇书去找村委的人力资源服务站投诉,服务站批评了老板的做法,说是工伤期间不可以解雇员工。老板只好使用各种软办法,相似于拆迁办用的停水停电的损招:先把宿舍的电风扇给拆了下来,过几天再断了电,这太热天的,人简直没有办法呆下去了。老板曾生气地对他说,他的工伤赔偿不会赔他一分钱,主要原因就是他不愿意去做保安!他也是觉得不是很有底气,后来找到了我求助,我劝他先搬出来去老乡那里先住上一段时间。接着我为他去申请工伤认定,2015年8月8日终于认定为工伤了。接着我叫他先回湖北老家去养伤。2016年4月2日便去医院拆了钢板,17日出院。出院后,便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九级。随便申请了劳动仲裁。2016年6月2日,劳动仲裁裁决出来:判决老板要赔偿63156元。看到裁决书,田某终于放心了,会心的笑了。但是公司并不甘心,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无须支付一分钱工伤赔偿。2016929日,法院下判决书: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详细图片请参看律师相册《

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东莞劳动工伤专业律师,本律师九年来一直在东莞致力于为劳动者代理各种劳动案件和工伤事故的委托,不论是在私人工地,还是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