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31日 32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工伤赔偿是按2408元?还是按5470元?
张某于2014年2月8日入职被张某处工作,职务为操作工,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5470元,每天上班11小时,公司已为张某购买社会保险,并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6年9月6日,张某因工导致右手压伤,后经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医院治疗,2016年9月23日,经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2016年11月14日,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鉴定符合康复资格,建议康复时间为30天,2016年12月29日,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七级。
张某工伤期间,公司以1500元的标准,发放了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停工留薪工资。2017年1月4日张某已经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017年2月21日,东莞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向张某发放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1304.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448.00元。拿社保局赔偿的四万多元钱后,张某去与公司协商赔偿的事情,公司说,现在社保局是按2408元一个月来赔偿给你的,那么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我公司按法律也是按2408元一个月来赔偿给你,总共是60200元,问张某愿意不愿意?张某之前听说是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赔偿的,他伤前的平均工资是5470元,所以极力反对,毕竟与他心中的期望相差太远了,公司的吝啬让他大感失望!最后公司放下话来:不愿意就走法律程序!深深的刺伤了张某的心。张某了解到我是专门做工伤案件的律师后,来到我办公室咨询,他问我,工伤赔偿的基数究竟是按2408元还是按5470元一个来赔偿的??我明确的告诉他,是按5470元一个月来赔偿的。后来详细的看了他的证据材料,对他说,你虽然在社保拿了4万多元,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你还可以再向公司要求超过20万元的赔偿金的。张某一想,比公司愿意给的60200元整整多出了个14万元。感觉还是委托律师会拿到更多的赔偿金,遂与我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2017年3月2日向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9号受理,29日开庭,对方公司并没有请律师,在我方证据充足的情况,对方公司愿意支付16万,比和张某协商的多出了10万元,这次张某已经不再愿意拿16万了,坚持要19万。公司不愿意。庭后我问张某,公司比原来跟你谈的多出了10万元,为什么不考虑接受呢?张某嘿嘿地笑了一下,公司在我没有请律师之前,把我当傻瓜,这次我相信律师的话,一定要拿到20万元!让公司求我。我也笑了,对他说,感谢你的信任,我一定会帮助你拿得到的。2017年3月29日,仲裁裁决下来,公司需要向张某支付各项赔偿金的总额是:207535元。当张某知道这个结果果然超过20万时,打了55分钟的电话给我,满是感激的话语。本文详细图片请参看律师相册《工伤赔偿是按2408元?还是按5470元?》http://user.66law.cn/myweb/viewalbum.aspx?id=8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