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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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请求金额与支持金额只差380元

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7年02月20日 41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十级工伤:请求金额与支持金额只差380

     来自重庆的张某于2016526日入职东莞一家塑胶制品公司工作,公司并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2016810日张某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压伤左环指,后公司送广济医院治疗,由于公司没有买社保,并没有主动为工人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人自己收集了劳动关系的证据去申请了工伤认定。122日被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1220日被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张某拿着结果去找公司谈赔偿的事情,公司说,我们公司把你的伤治好,并且结清你在职的所有工资就算了,赔偿是没有的了,你不服,你去哪里告都可以!看到公司不近人情的态度,张某想到了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网络找到了我代理他的案子。接受了他的委托后,由于公司没有与他签合同和不买社保,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全部都写了上去,总的请求金额是56318元。201727日开庭审理,公司竟然缺席,来都懒得来,一副不把仲裁庭放在眼里的嘴脸!也许是仲裁庭被激怒了,开庭三天就下裁决了,2017210日,仲裁裁决支持了劳动者的总赔偿金额是55938元,跟申请金额的只差了380元。把裁决结果告诉了劳动者,劳动者感到很满意这样的结果!

本文裁决书等图片请移步律师相册《十级工伤:请求金额与支持金额只差380》参看。

  东莞劳动工伤专业律师,本律师九年来一直在东莞致力于为劳动者代理各种劳动案件和工伤事故的委托,不论是在私人工地,还是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