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08日 58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工地的工伤病人拿出了工资表
来自湖南省的一名47岁的工地工人王某,于2015年10月27日入职一家建筑公司任装饰工;2016年2月27日,在工作中全身多处受伤。出院后,多次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而公司表示已经为工人购买了商业意外险,赔偿是由保险公司负责,建筑公司不再对王某进行任何的赔偿。感觉不公平的王某在熟人的介绍下找到了我,在与我沟通过程中,我了解到,他手上基本上一点儿的证据也没有,其实中国的建筑工地差不多都是这个状况。我指导他怎么跟工头说,并打了一张工资表去叫工头签字,再打了一张证明是工伤的书面材料叫工头签字,并要求公司盖章,开头工人以为这些都是不可能办成的,在我的精心指导下,终于都拿到这两份关键性的证据!2016年4月12日便向万江区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2016年6月1日被认定为工伤;2016年6月23日鉴定为工伤九级。然后我马不停蹄地为他申请了劳动仲裁,2016年8月2日开庭审理,庭审中对方律师对王某的平均工资6846元极力反对,说应参照社平工资3489元,或者是行业工资4228元。我笑了,咱们有证据,一定是会按6846裁决的!2016年8月10日,裁决书下来,果然不出所料,仲裁庭认定王某的平均工资为6846元,并且支付了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总共裁决公司需要向王某支付173895.4元。一个工地的九级工伤能够获得17万多的赔偿,王某三天两头打电话过来感谢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