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148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58岁老人李某来自湖南平江县,于2009年3月6日入职大岭山镇一家家具厂工作,于2010年8月29日发生工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后来一直在厂里工作。今年的5月份,厂里决定遣散一批超过五十多岁的老人,李某已经58岁了,自然名单中有他。厂里叫每个被遣散对象签署了自愿离职书,没有一分钱的经济补偿给他们。而李某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家具厂也是明白对他说,不会再支付一分钱的补偿了,因为工伤已经发生六年了,而社保那边已经赔偿了。李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踏踏实实工作了七年多,最后竟然遭到工厂如此冷漠的对待。在网上得知了我的联系方式后,认为我对于工伤方面很专业,便联系了。看着老人无助的眼神,我决定帮他一把,我对老人说,在法律上,一次伤残就业补偿金肯定是有的,这个请你放心。5月20号便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2016年6月23日终于达成了调解:3万。老人终于还可以拿到一部分钱回家,如果当初听信了厂里的话,就真的是一分钱也没有了!历时33天便结案了!
调解结案3万
调解结案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