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棠律师
陈海棠律师
浙江-宁波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樊某诉汪某返还借款

发布者:陈海棠律师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8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2年10月,樊某与王某,双方经朋友介绍认识成为好朋友,期间,王某对樊某谎称有项目需要投资,急需资金周转,于是以高额利息利诱樊某并承诺会及时归还,不断向樊某借款,樊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王某转帐,借款金额总计38万元。2023年7月,樊某急需用钱向王某催讨,王某找各种借口不予归还,无奈之下,樊某于2023年10月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在民警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分期付款借款协议,王某又未履行协议,樊某遂于2023年12月向法院起诉,法院于2024年8月16日为双方主持调解,并作出民事调解书,现王某已按期履行。

陈律师温馨提示:他人借款,一定要书写借款协议或欠条,如没有借款协议,一定要保存好转帐记录和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

陈海棠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浙江律师协会会员,现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承高效、专业,勤勉、敬业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4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