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 1064 条:夫妻共同签字、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共同偿还。
一方单方负债未用于家庭生活、赌博吸毒等非法债务,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
离婚调解书对债务分担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一方代偿后,可依据调解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晋永权律师
《民法典》第 1064 条:夫妻共同签字、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共同偿还。
一方单方负债未用于家庭生活、赌博吸毒等非法债务,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
离婚调解书对债务分担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一方代偿后,可依据调解协议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