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维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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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3000万,判决仅1400万!田维波律师力挽狂澜,成功为当事人守住1600万管理费

发布者:田维波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1日 52人看过 举报

2026-06-11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本案系一起标的额巨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方(实际施工人)以被告公司(总承包方)拖欠工程款为由提起诉讼,诉请支付工程款本金及利息近3000万元。原告方主张其已完成全部施工义务,且项目已交付使用,要求全额支付剩余款项。然而,被告公司与原告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高达27%的管理费下浮比例,原告方此次诉讼的核心目的,正是试图通过司法途径绕开合同约定,抹掉这笔巨额管理费。

二、【诉讼过程】
接受委托后,田维波律师迅速梳理案情,制定了严密的应诉策略,在庭审中据理力争:

1.死磕合同效力,确立结算依据: 针对原告方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要求按实结算的意图,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规定,指出虽然合同因资质问题无效,但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依法应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这一观点成功将“27%管理费下浮”的结算条款锁定为本案的裁判基准,从根本上否定了原告全额索款的合法性。

2.抽丝剥茧,核减工程造价: 面对原告方依据早期审计定案表主张的近5900万造价,田律师敏锐发现后续复核报告中存在大量审减项。通过举证质证,田律师成功说服法庭采纳了最终复核后的审定金额(约5627万元)作为计算基数,仅这一项就为当事人大幅降低了付款基数。

3.精准切割责任,驳回连带责任: 针对原告方试图拉拢发包方和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田律师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及司法解释,有力论证了本案属于多层转包关系,原告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方主张权利,成功为当事人隔离了外部风险。

三、【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田维波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认定,虽然合同无效,但应参照合同约定扣除27%的管理费。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仅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约1400余万元及利息。相较于原告方起诉时的近3000万诉求,田维波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和证据组织,成功帮助当事人核减了约1600万元的巨额支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极佳的法律效果。

田维波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贵州崇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工伤、交通事故、建工合同、人身损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遵义
  • 执业单位:贵州崇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203201810030800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贵州崇尚律师事务所
15203201810030800 医疗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