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犯罪后,会面临国家司法机关的判决并接受强制处罚。一旦被判处刑事处罚,极易面临几年、几十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会被剥夺生命。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时具有减轻或从轻的量刑情节,则可以减少甚至免除刑罚,因此判断有无减轻或从轻量刑情节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具有重要影响。那么相关减轻或从轻量刑情节有哪些呢?
首先,法定量刑情节。
第一,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规定了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12周岁以上至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应根据具体罪名判断其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则不承担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
第二,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故意犯罪可以减轻或从轻,即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权;过失犯罪则应当减轻或从轻。
第三,精神病人和又聋又哑的人。此二者均属于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特殊主体。
第四,犯罪形态的不同也会影响量刑。既遂犯量刑最重,未遂次之,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止犯则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五,从犯或胁从犯也属于法定的减轻或从轻量刑情节。
第六,具有自首、坦白、立功、防卫过当等情节。
其次,酌定量刑情节。即主要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三方面考虑,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节和犯罪嫌疑人表现予以判断酌定考量是否适用相关量刑情节。因此如果涉嫌刑事犯罪,一定要在事后认真配合相关机关工作,主动坦白,积极认罪赔偿,以争取适用酌定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