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小张是某国企A公司员工,2025年3月,小张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驾照被吊销,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公司以其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为由,于当日辞退小张,并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办案过程:
经与小张沟通后,我发现小张对公司有无具体规章制度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向其公示,均不了解,甚至劳动合同也搞丢了。于是我先向其告知了风险,即如果公司确实有相关规定且能举证告知过员工本人,那么公司的辞退行为就是合法的,但是从公司角度考虑,举证责任要求比较高,而且涉诉对公司经营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本案还是有争取的空间的,小张本人也想再尝试一下,因此接受委托一周内,我便向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调解阶段公司直接拒绝调解,但当庭交换证据后方向发生了变化,最终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方案,本案顺利结案。
律师分析:
据陈律以往经验判断,若员工本人对公司制度不知情的话,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制度制定或者公示方法必定是存在瑕疵的,但是私下协商,甚至到仲裁前调解阶段,公司都不一定会妥协,到了开庭时,情况就开始反转了,因为关于公司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及制度知否向员工公示的举证责任是由公司承担,而大部分公司对此工作都存在疏漏。因此,如遇这种情况选择起诉对员工来说是更合适的,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陈泳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