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小杨和小张是夫妻关系,小张比小杨大10来岁,但是非常缺乏家庭责任感,双方结婚以后小张也不工作,日常生活全靠双方父母帮扶,小张连日常吃饭的10元、20元都要向小杨索要,双方的儿子小小张出生后,小张也没有任何改变,孩子也一直是由小杨父母独自照顾。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杨对这种状态无法忍受,向小张提出了离婚,但是小张来回横跳,一会同意离婚,一会又不同意,最后甚至开始玩起了失联。于是,小杨无奈之下找到了律所寻求我的帮助。 办案经过: 通过小杨描述的情况,我判断从男方的角度考虑,离婚对其百害而无一利,从以往经验来说,他肯定会拖延,不同意离婚的,所以我建议小杨当机立断,尽快起诉,私下沟通是不会有结果的。小杨听从了我的建议,选择了起诉,同时我指导小杨搜集了大量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比如双方沟通离婚的微信聊天记录、小张跟小杨要钱的记录、双方因小张不承担家庭义务发生争吵的记录。刚开始小张依然消极应对,不接法官电话,拒不接受送达,但随着诉讼进程的推进,他可能也感受到小杨离婚的决心,所以最终还是出庭应诉了,但是庭前沟通时还是在耍无赖,称小杨不给他赔偿就不同意离婚。 于是,我方从双方无任何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双方无任何过错的角度出发,劝说其拖延离婚,最终仍得不到任何好处。最终,小张同意了离婚,并且同意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双方婚前同居共同花费的债务,小张也同意承担一半。 律师建议: 离婚时一方反复变化意见,或者以失联等方式拖延诉讼的情况非常常见,沟通协商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只有以诉促谈,逼对方出来面对,才可能解决问题。 只要有够狠的决心,没有离不掉的婚。 即使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以后再起诉,法院判离的概率就很大了。而且,《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已明确规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的,应当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陈泳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