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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作者:杨晓娥律师时间:2026年01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83次举报
2026-01-19

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中包括了禁止结婚的条件,而这其中要求男女不能属于近亲结婚,并同时对近亲结婚的范围作出了规定。那到底《民法典》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一、《民法典》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杨晓娥专职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产权交易经纪人,曾在民政部批准的国家一级某学会秘书处从事多年法务工作,后在某知名咨询公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7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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