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经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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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经乾律师代理苏某甲高空抛物案成功取保

发布者:陈经乾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72人看过 举报

2026-10-13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务工人员苏某甲系外来务工人员,在某老旧无电梯楼栋开展作业时,因上下搬运物品需全程攀爬楼梯,为图省事减少体力消耗,其在自认为楼层不高的前提下,抛掷杂物前特意观察楼下确认无人,随后将作业杂物从楼上抛下。未曾料想,工友某乙突然冲出,被抛下的杂物击中,造成某乙轻微伤的损害后果。苏某甲随即被某公安机关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刑事拘留。苏某甲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系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且自身长期患有高血压,双脚因常年劳作劳损。案发后,苏某甲内心懊悔,家属第一时间与某乙沟通协商,承担全部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合计八千余元,某乙充分谅解并签署正式刑事谅解书。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苏某甲的行为是否达到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及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某公安机关以发生人员受伤的实际损害结果为由,认定行为已达“情节严重”标准。然而从客观事实来看,苏某甲抛掷物品前已尽到观察义务,确认楼下无人,某乙系突发冲出才不幸被砸伤,该损害后果超出苏某甲正常预见范围,存在意外介入因素。苏某甲主观上仅为规避爬楼劳累临时起意,不存在刻意针对人群抛掷、追求或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结果发生的心态,主观恶性极小。此外,案发后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社会矛盾完全修复,苏某甲作为初犯、偶犯,如实供述且认罪悔过,无串供、逃跑等风险,不具备持续羁押的现实基础。

 

【处理结果】

陈经乾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快速会见苏某甲还原完整经过,梳理事实疑点,分层拆解高空抛物罪法定构成要件。律师向某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刑事谅解书等全套材料,重点论证本案主观恶性极小、伤害结果存在意外因素、损失已赔付完毕并取得谅解,同时结合苏某甲身体状况与家庭实际困难,多维度论证无羁押必要性,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某公安机关完整审阅材料后,综合考量各项情节,认定对苏某甲没有继续羁押必要,在苏某甲被拘留第七天,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取保后苏某甲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某看守所及相关部门规定,回归务工岗位并主动向工友分享经历进行安全警示,全程配合后续司法流程。

 

【律师价值】

陈经乾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精准的专业判断与高效的辩护策略。面对侦查机关“唯结果论”的羁押倾向,陈律师没有局限于单纯认罪悔罪,而是敏锐捕捉到“被害人突然冲出”这一意外介入因素,精准区分恶意抛物与偷懒过失行为,从主观故意层面打破“情节严重”的认定。同时,陈律师高效组织赔偿谅解证据,并结合当事人身体状况与家庭生存刚需,多维度论证无羁押必要。在拘留黄金七天内成功争取取保候审,既规避了长期羁押的不利后果,又兼顾了法律惩戒与务工家庭的现实需求,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危机处理与权益维护中的核心价值。

陈经乾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执业于广东林天律师事务所,为乾坤刑辩团队联合创始人、轻罪组专职主办律师,持有注册会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佛山
  • 执业单位:广东林天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620********8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
广东林天律师事务所
1440620********87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