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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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年刑期到五年实刑:梁鸿律师如何为网络涉赌案当事人成功辩护”

发布者:梁鸿律师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494人看过 举报

2025-09-0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董某某系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其利用“XXX麻将”APP组织网络赌博,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二、辩护策略

作为董某某的一审辩护人,梁鸿律师在全面阅卷后,认为本案存在以下关键问题:

定性争议:APP本身为合法棋牌游戏,是否构成“赌博平台”;

主观故意:无证据表明董某某明知他人利用平台进行赌博;

数据合法性:远程勘验与电子数据提取程序存在瑕疵;

主犯认定:某某并非组织策划者,仅为平台运营方;

量刑畸重:无暴力、无组织、无引诱,社会危害性有限。

梁鸿律师据此提出“平台合法、行为中性、证据瑕疵、从犯地位”四位一体的辩护思路,并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质疑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三、庭审交锋

第一轮交锋:公诉人强调“抽头渔利”“积分兑换”等特征,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第二轮交锋:梁鸿律师指出“积分兑换”仅为游戏规则,非资金结算;并提交《APP功能说明》《同类判例对比》《技术专家意见》;

第三轮交锋:针对“主犯指控”,梁鸿律师提交股东会议记录,证明某某仅为执行者,非决策人。

最终,合议庭采纳了“平台非专为赌博设计”“主犯证据不足”两项关键意见。

四、判决结果

2025年9月4日,四川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董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虽仍认定有罪,但刑期从最初建议的十年以上降至五年,且未认定为主犯,家属及当事人均表示接受。

五、对当事人的建议

技术合规先行:未来若继续从事互联网产品开发,务必引入合规审查机制,避免功能被滥用;

数据留痕管理:所有用户协议、运营记录、风控日志需定期备份,便于未来举证;

法律意识前置:建议在平台上线前进行刑事合规评估,尤其是对“积分”“兑换”“抽成”等敏感机制;

慎用“盟主”机制:避免设立多级代理制度,防止被认定为“组织赌博”。

六、结语

本案虽未能实现无罪,但在“重刑高压”背景下,通过技术、证据、法理三重突围,成功将刑期减半,是一次“以专业换空间”的典型辩护案例。梁鸿律师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但技术本身无罪,关键在于如何证明“人”与“罪”的边界。


律师名:梁鸿 执业律所: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6202210446288 个人简介:梁鸿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广安
  • 执业单位: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620********8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
1511620********88 刑事辩护、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