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建伟律师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3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廖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建伟,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上诉人吴某因与被上诉人廖某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汉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4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吴某,被上诉人廖某委托代理人刘建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吴某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
综上所述,吴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