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遇到的问题】因质量问题未付货款,法院认定无质量问题后,买方需要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可能无需支付全部违约金。例如,广州南沙区某案件中,买方因质量争议未付款,法院虽认定无质量问题,但认为买方非恶意拖欠,仅支持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违约金。
【参考案例-法院意见】
法院认为,若买方因合理质量争议未付款,非恶意违约,违约金可从起诉之日起算,而非按合同约定的逾期之日起算。
【法院判决书原文】
关于原告公司主张的违约金?虽然被告公司抗辩案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因缺乏证据支撑而不予采纳,但被告公司在案涉合同履行过程中数次向某某公司提出产品施工后存在瑕疵要求协助处理,并以产品质量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赔偿,因此被告公司公司并非恶意迟延支付货款,被告公司主张调整违约金,一审法院予以采纳?综上,一审法院酌情确定某甲公司应承担从原告公司起诉之日即2022年11月4日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违约金以386325.73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金?对原告公司主张超过上述金额的违约金,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专业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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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思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