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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房屋质量争议 解除购房合同 协商退房打官司应该怎么做?

作者:郑思琪律师时间:2025年08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4次举报
2025-08-06

【当事人遇到的问题】收楼时发现户型、面积与合同平面图不一样,能解除合同退房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一般不能解约,但可索赔。例如,广州某业主收楼时发现阳台外多了一个平台,存在安全隐患,法院认为虽不影响居住,但开发商未提前告知,酌情判决赔偿1万元。  

【参考案例-法院意见】

法院认为,户型差异需达到“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才能解约;若仅与预期不符但合规,买方可主张开发商未告知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书原文】

开发商公司搭建的平台虽属于共有部分,且双方对变更规划作出了约定,但考虑案涉房屋与该平台相连,确实会影响视觉观感以及造成他人攀爬的安全隐患,虽然开发商公司已采取在平台上重新铺设地砖防止长青苔、安装防爬刺、电梯厅窗户增加护栏等措施予以补救,但由于开发商公司未提前告知薛某某、鲁某某相关变更事宜,导致收楼时的实际情况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的心理预期相差较大,已造成的前述影响难以彻底消除,故一审法院酌情判令开发商公司补偿薛某某、鲁某某10000元?

【专业律师服务】  

处理户型不符纠纷,评估影响程度,协助索赔或协商解决方案,代理诉讼维权。  

如需了解更深入的经济合同纠纷问题,欢迎咨询郑思琪律师。

欢迎电话咨询18024521775。【特别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民商事合同纠纷、经济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民事案件】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20********6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经济犯罪、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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