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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质量问题收楼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作者:郑思琪律师时间:2025年08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9次举报
2025-08-06

【当事人遇到的问题】收楼时发现预售房有墙漆脱落、门窗破损等34处问题,能拒绝收楼并索赔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若问题不影响居住,不能拒绝收楼,但可索赔修复期间的损失。例如,广州天河区某业主以34处质量问题拒收楼,法院认为这些仅为质量瑕疵,不影响居住,判决开发商赔偿修复期间的房屋空置费3.6万余元。  

【参考案例-法院意见】

法院认定,房屋质量问题需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危及安全、无法修复)才能拒绝收楼;轻微瑕疵需由开发商修复,买方可主张修复期间的合理损失。  

【法院判决书原文】

薛某某、鲁某某称案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向薛某某、鲁某某发出收楼通知,未超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且开发商公司已取得合同约定的作为交房条件的相关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由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应由出卖人承担?薛某某、鲁某某验房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仅属于质量瑕疵,远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依法应当由开发商公司承担相应修复责任,房屋的质量瑕疵不视为未达到交付条件?薛某某、鲁某某未举证证明案涉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定交付条件,以案涉房屋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收楼,其理由不能成立?综上,薛某某、鲁某某以开发商公司变更规划及案涉房屋存在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案涉房屋不符合交楼条件理据不足,其要求开发商公司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专业律师服务】  

处理预售房质量纠纷,判断问题是否影响收楼,代理索赔修复费、空置费等诉讼。  

如需了解更深入的经济合同纠纷问题,欢迎咨询郑思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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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20********6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经济犯罪、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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