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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设备质量问题 解除买卖合同纠纷找胜诉律师

作者:郑思琪律师时间:2025年07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5次举报
2025-07-21

广州买卖合同纠纷郑思琪律师解答:采购方一直以产品设备有质量问题、达不到验收标准,不配合验收,但是却一直在正常使用采购的设备。供货方可以直接起诉货款尾款,法院一般都是支持支付货款的。

比如广州市番禺区这个承揽合同中,虽然原被告双方都认可起诉前案涉设备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是审理过程中已经维修好了,并且已经解决问题了,所以法院就判决原告不能退货,并且要支付尾款。

【法院裁判意见】

本院认为,……虽然鉴定单位依据该表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案涉“停车设备”使用以来出现的故障,大部分故障现象(如同步轴断裂、轴承断裂、导轨损坏、固定螺丝断裂、马达损坏、减速器损坏、防撞杆链条断、导轨断裂、机械卡死、滚轴掉落等)是“停车设备”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导致等鉴定意见,但同时鉴定单位分别在2022年10月10日、2023年1月6日的产品质量鉴定现场勘验笔录以及《停车设备质量鉴定报告》也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确认车场还在运营当中,目前“车库故障登记表”中表述的故障已修复,案涉“停车设备”正在使用,现场存取车辆工作过程中未见出现异常状况等内容? 也即案涉设备在鉴定时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且悦某公司二审提交的证据也基本不存在上述鉴定结论所涉情形?...... 根据上述查明事实可知,怡某公司也已履行了质保期的合同义务以及质保期届满后的维修义务,至鉴定期间也属正常使用,存取车未见出现异常状况,之后也未发生存在鉴定结论所载明的质量情形,且悦某公司未经行政主管机关的检验即直接予以使用,其对此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悦某公司上诉以怡某公司提供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为由主张解除双方合同,依据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

【广州专业设备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可以委托代理各类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对自动化设备调试问题、货物质量问题索赔、追讨货款纠纷、拖欠合同款的案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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