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离婚时如果约定债务全归一方清偿,该约定有效,但是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比如说,黄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向刘某借款150万元,并且共同签了一张借条,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黄某和李某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黄某和李某离婚时约定好这150万由李某个人还款,但刘某还是可以拿着借条起诉黄某和李某共同还款。黄某还款后,可以凭离婚协议书起诉李某还钱。
【法院判决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1、黄某21于2018年12月11日、12日向李某2转账支付150万元?2018年12月30日,黄某2、李某2签署借条,确认两人向李某1、黄某21借款150万元?据前述法律规定,黄某2、李某2有共同向李某1、黄某21借款的意思表示,案涉150万元借款为黄某2、李某2的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一审判决黄某2、李某2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理据充分,本院予以维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为此,尽管黄某2、李某2在《婚姻财产协议书》中约定涉案150万元借款由李某2偿还,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