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律师随笔

黄埔区离婚诉讼律师:离婚协议书上没有约定共同债务,离婚后还没起诉吗?

2025年02月18日 | 发布者:郑思琪 | 点击:8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离婚时没有约定怎么还共同债务的,如果离婚后还清的,可以要向另一方追讨一半。比如,广州天河区邓女士跟前夫庾先生离婚后,被前公公婆婆告上法庭,要求偿还12万元的借款。由于公婆提交了资金来源流水、借款合同等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离婚时没有约定怎么还共同债务的,如果离婚后还清的,可以要向另一方追讨一半。

比如,广州天河区邓女士跟前夫庾先生离婚后,被前公公婆婆告上法庭,要求偿还12万元的借款。由于公婆提交了资金来源流水、借款合同等材料,最终。法院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判决邓女士和庾先生要还钱!庾先生支付执行款后,起诉邓女士付清自己一半款项,获得法院支持。

【法院判决意见】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代偿款及执行费?生效民事判决确认庾某某与邓某某应共同向范某、邓某某2偿还夫妻共同债务12万元,庾某某一人已履行完毕,且双方未就该12万元共同债务达成任何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庾某某已代邓某某偿还了12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并支付执行费用1700元,其要求邓某某支付代偿款及一半执行费用60850元有理,予以支持?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郑思琪律师 入驻4 近期帮助过:28 积分:4359 好评率:100%
IP属地:广东
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郑思琪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02452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