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律师随笔

广州番禺区律师: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延迟收楼,物业费谁来承担?

2025年02月11日 | 发布者:郑思琪 | 点击:8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商品房交楼时有质量问题,能否拒绝收楼并拒交物业费?新房不符合验收标准返修期间,物业费可以不交吗?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很多预售房屋在交付时发现有不少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解除合同的严重性,不能拒绝收楼,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

商品房交楼时有质量问题,能否拒绝收楼并拒交物业费?新房不符合验收标准返修期间,物业费可以不交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
很多预售房屋在交付时发现有不少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解除合同的严重性,不能拒绝收楼,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收楼后,业主需要支付物业费,不能以房屋没有居住来拒绝支付物业费,但可以主张维修期间不能使用房屋的房屋空置费。

例如,在广州市黄埔区的一个案件中,原告主张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要求减免维修期间的物业费。但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不是开发商,物业费也不是交给开发商的,因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求。

律师提醒:

  • 质量问题与物业费支付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解决,而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

  • 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义务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

  • 主张房屋空置费:如果维修期间房屋无法使用,业主可以主张维修期间的房屋空置费,但需提供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意见】

关于袁某的第三项诉请,案涉合同对保修期有具体的约定,保修期的计算需待保修事实发生时才具有实际意义,袁某将之作为单独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物业费的收取对象并非开发商公司,故该部分一审法院也不予支持?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郑思琪律师 入驻4 近期帮助过:28 积分:4359 好评率:100%
IP属地:广东
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郑思琪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02452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