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思琪律师解答:只要能够证明该购车款是以结婚为目的,一般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比如以下这个案件中,张某跟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举行了订婚仪式,双方约定在2023年1月6日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12月1日,张某向王某转账8万元的购车款。后双方因琐事多次吵架,最终分手。分手后张某起诉王某返还8万元的购车款。
法院结合当地风俗习惯、双方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认定该8万元的购车款发生于订婚之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其赠与的法律性质在本质上与彩礼是一致的,因此亦应属于彩礼予以返还。